(通讯员 刘超)6月底及7月中旬,有色控股《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决策权限管理办法》)及《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决策事项权限清单》(下称《决策权限清单》)分别通过公司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核,标志着公司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完善公司决策运行机制、明确要求国企党建工作要融入到公司治理中,是新时期党中央对国企治理的新要求。根据这一精神,集团公司出台了相关文件并要求直管企业推动本单位决策运行机制调整工作。有色控股及时贯彻落实,将其列入全面深化改革总体实施方案,并推动具体工作落实开展。
为准确把握政策精神,公司多次向集团公司主责部门上门取经,并在内部充分研究,明确了兼顾规范和效率的决策权限调整整体要求以及“规范性、承接性、实用性”三项原则。
在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即党委会需提前研究讨论的事项)的划分上,按照定性和定量两个维度提出划分标准,为决策界面的厘清奠定了基础。
在明确审议范围的基础上,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在审核流程设置上提出“一事一议”的工作原则,要求按照各个事项的特点逐一设定审核流程,保证决策效率。同时,公司还建议将日常性、事务性工作的决策权限下放,保证公司层面集中精力议大事、决大事。
完善决策运行机制是各部门全员参与的项目,作为牵头部门,办公室全面梳理了现行制度及近两年总经理办公会、党委会和董事会议案材料,形成现状描述版的公司决策事项清单,各部门分头推进各主责决策事项的权限调整和流程梳理工作,区分党委会决策前置事项、逐一设定审核环节,推进各管理链条完善决策运行机制具体工作。
经各部门共同努力,7月初《决策权限管理办法》及《决策事项权限清单》正式发布,包括党建工作、发展战略、改革改制等18类114项重点事项,全面梳理了公司层面集体决策的大事、要事,进一步理清了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议范围,落实了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党委决策前置的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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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湖南客户端